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
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留学生中心、研工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信息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7〕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面向全校开展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此项工作由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研发的“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录入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前完成。录入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高校在完成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予以审核,再提交省教育厅宣教处审核。
二、工作要点
1.“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既是信息管理平台,也是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工作平台。请高度重视,认真阅读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和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见附件2),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本次信息录入后,学校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当年辅导员信息更新工作,实现辅导员入职要注册、离职要注销的要求。
2.高校设指定专人(校级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3.请各位老师填报辅导员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手册要求认真填写,及时上报。
4.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安吉校区李雪阳为联系人,请组织协调本学院辅导员信息上报,由联系人集中反馈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留学生中心、研工部请于6月7日前报送联系人信息。
三.联系方式
学生处 张老师 85070169
王老师 85070164
附件1.具体操作指南
附件2.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电子版)
附件3.专职、一线专职、兼职辅导员界定说明(电子版)
附件4.辅导员批量导入模板(获取登录号及密码)(电子版)
(因附件较大,以压缩包形式附后)
学生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