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
退役士兵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文件)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自2022-2023年秋季学期起,退役复学学生(含专科阶段入伍且复学,如通过普通高校专升本继续学业的可以继续享受)、有退伍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退役士兵,纳入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全日制本科在校退役学生,且持有退役证;
二、资助额度及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统一按照每生每年3300元执行,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2022-2023学年期间,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不得重复享受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科技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退役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院在确定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之前,要充分考虑该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日常表现及已受资助情况,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级学院负责评选、初审和公示等工作;学生处、人武部负责审核报送材料,通过后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将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备案表于11月7日前报送人武部办公室(行政楼101),纸质版需经办人和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邮箱:342747215@qq.com。学生处联系人:童老师,联系电话:85070163,人武部联系人:梅老师,联系电话:85070842。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备案表
学生处 人武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