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58号)的要求,2023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立项工作即将开始,今年我校有1项推荐名额(限额数根据2023年限额基数、 各高校专职辅导员数量, 近3年立项项目结题率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请各位老师做好准备、积极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方法
请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于10月16日下午16:00之前报送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一)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同时通过钉钉提交电子版。联系人:学生处 刘芳;联系电话:85070228;办公室:行政楼216。
三、结题要求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持有此类项目的老师请及时结题(每年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结题请填写附件三。
3.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与思政工作相关的刊物)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发表的成果必须注明立项课题号。
注意:2020年前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省教育厅宣教统战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四、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2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附件一:项目申请书
附件三: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清单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