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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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5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5-09-16          浏览数 : 
        


    各学院(校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立项工作已经开始,今年我校有2项推荐名额(限额数根据“浙里思政工作台”截至2025年8月31日各高校专职辅导员数量、近5年立项项目结题率等确定),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面向专职辅导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题方向

    研究课题应聚集全省教育系统和高校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紧扣浙江育人特色和学校实际,重点研究新时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学生成长发展需求、数字化改革背景下的学生工作创新等方向。围绕“真理的味道”大思政课建设、完善立德树人机制、红色资源育人路径、智慧学生工作体系构建、数字化改革实践和人工智能赋能探索、“枫桥经验”与校园安全稳定等维度展开,确保课题“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始终关注学生成长痛点,与岗位职责深度契合,切实破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三、申报方法

    申报项目的负责人1020下午16:00之前报送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一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同时通过钉钉提交电子版。联系人:学生处 刘芳联系电话:85070228;办公室:行政楼216。

    四、结题要求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项目主持人应按

    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持有此类项目的老师请及时结题(每年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结题请填写附件二

    3.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与思政工作相关的刊物)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发表的成果必须注明立项课题号

    五、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2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附件:项目申请书

    附件二: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清单



    学工部

    20259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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